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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扫黄打非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1999-07-1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庄建 新闻出版报记者 郭晓虹 我有话说

本报讯被称为扫黄打非“重中之重”地区的广东省,在实践中摸索出了一套整治出版物市场,打击盗版等非法出版物活动的经验,有效地遏制了非法出版活动。

建立扫黄、打非的领导机制,形成恢恢天网。“黄”、“非”往往和腐败、黑社会、走私、敌对势力渗透交织在一起,具有特殊的复杂性和顽固性。广东从省到各地层层建立了权威的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省(市)长、常委、宣传部长担任,成员包括政法委、宣传部、公安、工商、文化、新闻出版、海关等部门的负责同志。领导机制建立后,对市场有效地实现了以法律手段、管理手段、宣传手段为一体“三箭齐发”的治理。到目前,由省府出资,兑现举报奖金已达1600万元。今年初,省新闻出版局又拨出100万元专款,腾出办公场地,指派专人,成立了广东省版权保护联合会,发动权力人站出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完善扫黄、打非群众举报机制,天网恢恢。1996年9月初,广州市在全国率先实行悬赏举报制度,拨出300万元建立了重奖举报人基金。9月9日,第一个举报电话打进了广州市广播电视局音像管理处。此后的一个月中,广州市连续破获两条地下光盘生产线。总结广州市的经验,广东省于同年12月11日正式公布了《广东省奖励举报非法光盘生产线和音像领域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挖出省内一条地下光盘生产线,奖励举报人30万元人民币。到目前为止,全省挖出的非法光盘生产线和大批地下窝点,多数是群众举报的。据统计,悬赏举报制度实行两年半以来,在群众的帮助下,广东省已先后挖出70多条非法光盘生产线,共收缴非法光盘4700多万张,端掉经营非法音像电子出版物在万张以上的窝点397个,收缴非法书报刊200多万册,取缔非法经营的市场60多个。

依法追究、查办重大案件,扫黄、打非法网亦恢恢。去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俗称“司法解释”)颁布,为扫黄、打非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司法部门对扫黄、打非的及早介入,有效地解决了过去刑侦手段不足的状况。今年5月,广东省对首例运用新刑法审理的非法出版物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广州市穗丰印刷厂厂长劳义峰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此后,依据“司法解释”又相继审判了番禺市大石中港印刷厂非法经营案、销售淫秽出版物《世界性文学名著大系》案,对犯罪分子起到了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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